2)第14章 辩证(二)_从伦敦开始的诡异剧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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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只是突然有感而发。

  趁现在还有时间,赶紧放弃调查,用数量来弥补不足。

  一种很明智的选择。

  事实上,他本人都有些心动了。

  “这名受害者生育过,年龄在26岁至28岁之间。”

  杜克舀了桶水,将碳火扑灭,突然亮起的余烬照亮了他的脸颊,道:“在分娩过程中,耻骨之间的韧带附着处牵拉,使骨质拉伤或韧带嵌入骨质中,而韧带消失后被蒸煮掉之后,呈现出来的就是凹槽。”

  “好了,最后一项结果出来了,你继续往下分析吧。”

  听了他的话,陆离感觉颇为意外,杜克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,但行动永远比语言更有说服力——

  显然,他愿意继续合作,坚持追查开膛手杰克案。

  “言归正传,开膛手杰克对受害者的腹部抱有很深的执念,倒V形伤口,暗含蔑视之意。”

  说着,陆离比出V形手势,然后再倒过来:“如果对一个陌生人这么做,他会认为你在挑衅吗?”

  “当然。”

  杜克点了点头。

  “那么,杰克为何会蔑视死者?”

  “他在挑衅书中宣称,自己生平最恨流莺,可白教堂区有那么多流莺,为什么非要挑生育过的人下手?”

  “其实,杰克痛恨和厌恶的是溺死孩童之人,为了宣泄不满,他才会对尸体进行二次破坏。”

  行为证据。

  这个时候,杜克想到了一个词。

  在此之前,他一直以为证据是指放置在陈尸地周围、能对案情有所帮助的物品,亦或者,是法医出具的专业报告。

  因此,他认为,侦探这个职业有些多余了,没想到打脸来得太快。

  “该死……原来是这样……他根本不是随意杀人!”

  职业法医的见识,让杜克很快就理解过来了:

  如果将杰克视作猎手,那他无疑选择了一个很好的狩猎场,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东区就是个大贫民窟,这里流莺成群,到处都是他的猎物。

  可是,这家伙却喜欢挑食!

  “还有其它调查方向吗?”

  抱大腿的感觉实在太好,杜克瞬间变得激动起来:“如果没有,现在就去街上调查吧。”

  “我怀疑开膛手杰克就住在东伦敦,不然没法解释,他为什么每次作案都能躲开目击者。”

  “没错…”

  在受到陆离的启发后,杜克已然能举一反三地提出观点了:

  “我没去过第一起命案的现场,所以就拿第二起命案来说。”

  “直到现在,第一犯罪现场在哪里依旧成谜,可移尸点布雷迪街是个重要的突破口。”

  “那地方虽然偏僻,但肯定会有人路过,比如夜班工人、流莺、醉汉,甚至是东区市民自卫队的枪手,而凶手冒着风险去移尸,并进行破坏,绝对有所依仗。”

  “看来,开膛手杰克一定非常熟悉街道状况,很有可能,他本人就住在东伦敦。”

  此刻,杜克犹如福尔摩斯附体一般,言语中透着自信。

  不明真相的人看见了,还以为整个过程都是他推理出来的。

  而一直在引导这家伙思路的陆离,却没那么激动,泼冷水道:“淡定,只是依据琐碎的细节拼凑出了一个能自圆其说的解释而已,能不能确定还两说呢。”

  “有希望、有调查方向就好,等过了今晚,杰克再杀两人,不就能判断你的推理是否准确了吗?”

  杜克不慌不忙,他觉得自己又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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