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051章 四十二岁出门远行_溯流文艺时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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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获》上发表了几篇小说,并加入了鲁迅文学院文学讲习班,那也是余桦最有激情的时候。

  有人说,如果想要认识作家余桦,一定要看他的《活着》,但是如果想要认识先锋作家余桦,那么肯定要看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。

  这话未必就说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比《在细雨中呼喊》更能体现余桦的先锋性,但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确实更能概括早期的余桦。

  那时候,余桦的文字还不如《活着》以及《许三观卖血记》那样纯熟,有些读者在读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的时候甚至会认为,这篇小说大概可能或许是一个初中生写的,而且必然是一名学习成绩一般的初中生,这篇小说在文字上的应用确实会给人这种错觉。

  读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的时候,很容易让人想起卡夫卡,事实上,余桦自己也承认,他受卡夫卡影响很深,至少在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是这样的。

  小说的故事非常跳脱,给人一种荒诞、诡异的不连续感。

  收回思绪,于东缓缓地吸了口气,然后开始翻开手中的这篇手稿。

  “李老头的儿子托人带信回来报平安,跟着信一起送回来的,还有五百块钱,半天过后,村里人都知道了,李老头儿子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……”

  于东坐在拖拉机上面,车速很慢,但路太颠簸,于东跟于东手里的稿子跟着一起一伏,跟田里面还没有收割完的稻子一个节奏。

  拖拉机快到镇子的时候,于东将小说看完了。

  故事是从大荒村有名的混子李癞子托人送了五百块钱回来开始的,因为这五百块钱,村里面都在说李癞子在外面挣了大钱。也因为这个传言,村里老少对李老头都非常好。

  “我”是村里面的一名代课老师,四十多岁,结过婚,但是老婆跑了,现在一个人独居,在听到李癞子挣了大钱之后,“我”心里一万个不舒服,李癞子这样的人都能挣钱,我这样安安分分的人却要忍受贫穷。

  最后“我”决定也去城里面看看,是否能赚到钱。

  “我”之前出过最远的门就是去县城帮学校采买东西,但是为了挣大钱,“我”决定去李癞子所在的鹏城。

  为了去鹏城,我准备了很久,将我存了好些年的钱都带上,不过从县里面到市里面的汽车上,我遭遇了抢劫,失去了身上所有的钱,我没办法再去鹏城了,因为我已经买不起去鹏城的火车票。

  我有两个选择,一个是留在我们市里,另一个是回村里,不管是哪个选择对我来说都很艰难。

  回村里,首先我面子会挂不住,因为来之前我就已经跟人说我要去鹏城,而且回村里也要车票,如果步行的话没有几天根本回不去。

  留在市里面,我现在身无分文,连住的地方都没有,活下去都是个问题。

  最后我还是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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