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6章案中案(32)_深度迷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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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元鹅的联系和接触的时间较长,并且极为密切,完全具备“教唆他人自杀”进而“帮助自杀”的犯罪条件。

  如果王元鹅的死是“他杀”,并且张培就是“真凶”,那么毫无疑问,张培就是一名高明的“犯罪大师“。

  同时,由于对张培在这方面的怀疑缺乏实质性的证据,只能从他的口供中谋求突破。

  基于这样的考虑和认识,当时初任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的马弘文决定亲自会一会张培。

  在重新传唤张培后,马弘文有意将他单独晾在审讯室里相当长一段时间后,才珊珊出现。

  将嫌疑人晾在审讯室不闻不问,结合室内压抑的空间,让嫌疑人摸不准警方的态度,从而产生忐忑焦虑的情绪。这是对付嫌疑人的常用审讯技巧。

  马弘文出现后一言不发地坐了许久,才开始问话。他的一对眼睛实在太小,这就导致出现了先前的那一幕,让张培怀疑眼前的马弘文在审讯时,是不是睡着了。

  面对马弘文的质问,张培打起精神,说:“他说医院开的太少了,不够吃。”

  “三唑仑是处方药,一旦过量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,医院向王元鹅解释过,也是因为这个原因,医院才会定量开具。我们了解过,这方面的情况,医院也向你叮嘱过。所以,我问的是,你明知道三唑仑过量会产生哪些危害,却为什么还要帮他非法购买?”马弘文继续逼问。

  张培咽了口口水,看起来有些紧张,答非所问地说道:“你们当时在王元鹅家里就做过搜查,他家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,也没有与人搏斗的痕迹,为什么现在还要怀疑我?”

  “假如王元鹅为他杀,在他服用大量三唑仑后,再将他挂在绳子上,制造‘上吊’的假象,事后再将现场有外人出入的痕迹抹除。只要是熟人作案,就能做到这一点。你就是和他很熟的人。”

  马弘文并未一本正经地说出自己真实的怀疑,而是摆出一副十分认真的嘴脸,在信口胡扯。

  他嘴里说的这个怀疑并非毫无可能,但张培在当天夜里有确切的不在场的证据。换言之,就算是熟人作案,但张培的不在场的证据足以让他在这一作案可能性上被排除嫌疑。

  马弘文之所以这样说,是想看看眼前的张培在目前这个状况下,是不是还保持着冷静和清晰的逻辑分析、判断能力。

  “而且,我刚才也说过,你在明知三唑仑过量服用会产生哪些副作用的前提下,仍然为他非法购买。这再次说明你作为王元鹅的熟人,具备很大的作案嫌疑。”马弘文半真半假的补充道。

  “我杀了他……能有什么好处。我就是担心他跑出医院,过多的抛头露面,会被人……被人发现,他没有感染HIV病毒的事也会被人挖出来。所以,才会答应想办法,多搞些三唑仑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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