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81章 是美刀不?_NBA:我是发牌大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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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吻道,“我觉得以我目前取得成就来看,我应该受到尊重。”

  这也算变相地向耐克喊话。

  但今时不同往日了。

  乔丹那个年代,耐克还是个小卡拉米,自签下乔丹后,才扶摇直上,一跃成为运动品牌的霸主。

  而耐克当时与乔丹建立个人品牌,算是相辅相成,共同成长。

  现在耐克已经成为巨头公司,市值高达700亿刀出头,怎么可能还会眼巴巴地向球员送钱。

  要知道,耐克每年要向乔丹支付分红高达上亿美刀。

  没错。

  乔丹坐在家里,什么都不用做。

  耐克都要双手奉上上亿美刀。

  上亿美刀啊!

  这是什么概念。

  NBA球队工资也就几千万而已,可想而知乔丹的影响力有多么恐怖。

  詹姆斯想复制乔丹,从耐克手里抢钱,很明显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  除非……

  詹姆斯签约一个像安德玛这样的小公司,然后凭一己之力挑落耐克,把这个小公司带上霸主的位置。

  否则的话。

  这辈子都不可能的。

  耐克不可能再给其他球员以分红模式建立个人品牌。

  但跳到小公司,凭一己之力把名不经传的小品牌打响,谈何容易啊?

  市场份额就这么大,就像蛋糕一样,你切了一块,那就少了一块,耐克能乐意才行啊!

  你有这样的影响力才行啊!

  其实球星和品牌方,是双向奔赴。

  一个球星签约大品牌,你容易获得更多的资源,扩大影响力。

  比如詹姆斯签约耐克。

  因为耐克的市场占有率摆在这里,买耐克用品的人本来就多,你代言耐克后,会让更多人认识你,认可你。

  然后曝光率啊,广告啊,公关啊,标签啊,媒体发言权啊等等,就会接踵而至。

  詹姆斯能有今天的声势,耐克的功劳绝对不小。

  但反过来说。

  詹姆斯也用自己球场上的表现,回馈了耐克,打的越好,收获的粉丝也就越多,利用个人影响力,巩固耐克的霸主地位。

  相辅相成,就是这个道理。

  如果有选择?

  当然是签约大品牌更好,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。

  可惜。

  耐克现在牛逼克拉斯,充满了傲慢与无礼,给薛连城的报价是最低的。

  薛连城当然不可能叼耐克……

  除了问科比和詹姆斯,记者也去问了威斯布鲁克,杜兰特,哈登,库里等新生代冒头的球星。

  威斯布鲁克:除了恭喜,没有什么好说的。

  杜兰特:建立个人品牌?这需要勇气,至少目前来看,安德玛非常有勇气。

  哈登:薛是个很棒的球员,但获得2500万美元年代言费,还是让我大吃一惊。

  库里也以开玩笑的口吻向安德玛喊话:回头我会找安德玛总裁普兰克聊一聊,看看我还差在哪里。

  他们的反应还是有点酸的。

  特别是库里,他只获得了400万年代言费,反观薛连城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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