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316章 马岛条约!_红楼:开局把薛宝钗带回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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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见此,也只能先再往下看。

  有什么话全都看完再一起说。

  第四、倭国向大魏赔偿军费,四亿枚东海郡铸造银币。

  其中,一亿银币直接交付东海郡,一亿银币交付九边。

  以此作为本次出兵的费用。

  其余两亿银币,交付大魏户部以填充大魏国库。

  此四亿银币分为四十年还清,利息二分五。

  看到这里,在座倭人都顿感荒唐。

  四亿枚银币,加上利息就是八亿!

  即使倭国和东海郡没有通商,不知道一枚银币的价值。

  但再小的银币,八亿枚也是天文数字了。

  相比之前的几条的咄咄逼人,这条就是异想天开了!

  就算把倭国卖了也没有这么多钱啊!

  难道今日对方就没打算真心议和?

  条款才看一半,倭国人众人就都有些不耐。

  若非东海郡兵丁持刀在旁,恐怕早就翻脸走了。

  不过,现在他们只能耐着性子再往下看。

  第五、倭国向大魏开放全国通商口岸,全国海上及内河航行权。

  开房口岸后,通商关税作为利息。

  另:倭国不允许以任何形势阻拦大魏商队及船只。

  这一条,倭国诸人倒是都有些莫名其妙。

  当初大魏为防倭寇,让他们闭关锁国。

  现在又让他们开房口岸,恢复通商。

  虽然不明白这背后有什么含义。

  但这条对于倭国来说,似乎并非不能接受。

  可再看下一条,这下不止细川氏。

  凡在场倭国大名,就没一个能接受的了。

  第六、大魏东海郡在倭国驻军,以保障倭国认真执行所订条款,方便运输倭国给予军费。

  直至本条款所订第四条赔款交清,第五条通商行船约章批准互换之后。

  大魏东海郡驻军,方可撤回本国。

  另附:具体地点及所需费用。

  细则上写的,是在倭国出云一带驻军。

  出云国是古称,现在分属大内和尼子两家。

  这两家大名都面面相觑,不明白为何要在那里驻军。

  那里既没有大的港口,也没有什么重要城市。

  难道真的只是随便定的?

  显然,这不太忙可能。

  众人再往下看,发现就已经到底了。

  第七、本条款签订之日起,各方应按约定息战。

  这些其实只是大致内容,其中还有很多细节就不详述。

  最下面已经有五方盖了印章。

  因为奉诏持节,所以代表的是天子。

  所以第一个就是冯渊的。

  上面写着:大魏奉诏持节督军东海礼部右侍郎二等安远将军冯渊。

  如果是正本,后面还有他的押印。

  下面基本按照身份排序,大魏开头的都在前面。

  第二行,是大魏东海郡王。

  第三行,是大魏九省统制。

  第四行,是高丽国王。

  第五行,是苦夷诸部首领。

  因为倭人看的都是副本,所以签名都只是示意,并无押印。

  最后是日期:景顺十四年七月十五。

  这正是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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